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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多元化纠纷处理机制及调解体系建设交流会在沪召开

时间:2017-06-02

  中新网上海新闻6月1日电(许兵)在上海银监局的指导下,近日上海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召开了“银行业多元化纠纷处理机制及调解体系建设交流会”。

  上海银监局韩沂局长、银监会消保局张永军副局长、上海银监局周文杰副局长、中国银行业协会卜祥瑞首席法律顾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黄祥青副院长、上海市法学会施基雄专职副会长等领导出席会议。北京、浙江、河南、四川、宁波五地银监局,辽宁、海南、四川、河南四地银行业协会,上海市各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法学会,中国金融仲裁联盟,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市金融仲裁院,银监会系统各地区调解组织等单位派员参会。上海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理事长顾国明先生主持会议。

  上海银监局韩沂局长表示,上海银监局一贯高度重视消费者保护工作。上海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正式成立至今已一周年,截至目前,调解受理总量达到490件,已调解354件,成功297件,调解成功率达到84%。调解工作已成为“全流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的重要环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对优化金融服务环境、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在民商事纠纷解决领域与国际对标接轨,发挥了积极作用。

  韩沂局长表示,银行业调解组织应笃行“三个坚持”保障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一是坚持保障金融安全,大力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要把通过多元化纠纷调解保护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作为维护系统性金融安全和稳定的重要举措;二是坚持“四个主动”,持续提升民生服务水平。主动加强和地方政府部门、公检法机关以及监管部门的沟通交流,主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交流互动,主动协同社会各界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主动响应群众所关切的民生问题;三是坚持发展目标,不断强化调解组织自身建设。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制定具有“国际化”视野的总体发展规划,加强微观治理,完善制度机制,创新调解方式,全面完善和发展“仲调对接”机制,探索并尝试调解联合仲裁的模式,持续提升调解公信力和权威性。

  银监会消保局张永军副局长在会上表示,调解工作对构建和谐金融环境、提高银行业消保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调解组织要加强与司法机构的合作,继续增强调解的法律效力,并适当探索银行业调解组织的市场化发展路径,在积极学习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将中国银行业的调解事业推向国际舞台。此外,中国银行业协会卜祥瑞首席法律顾问、上海银监局周文杰副局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黄祥青副院长围绕会议议题相继进行了发言。上海市法学会施基雄专职副会长宣读了调解中心2016年度优秀调解员名单,并向优秀调解员授予荣誉证书。

  会上,调解中心副理事长、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中赵海秘书长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卢勇总监共同为“银证合作调解工作室”正式揭牌,标志着在涉银纠纷调解领域,双方的合作迈上新的台阶。调解中心车晋刚主任与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伍国良副秘书长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据了解,此次交流会是上海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成立以来主办的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一次主题交流会,为加强银行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调解体系建设,深入推进银行业纠纷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丰富并完善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下的调解体系建设,搭建起了良好的沟通平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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