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上海网1月23日电(施坚轩)“检察机关应建立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投诉机制,对一些违法插手经济纠纷、违法办案等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违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并及时进行反馈。”23日上午,记者从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联合召开的“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推进会”获悉,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协作,保障和促进本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共同设立本市首家“企业家法律服务工作站”。市政协常委、市工商联巡视员金亮,市检察院丁谷平副检察长出席会议。
2016年12月,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共同印发《意见》,双方加强联系沟通,通过工作例会定期通报情况、及时了解非公有制经济最新法律和经济政策,共同研究经济发展新常态非公有制经济转型升级中遇到的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推动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管理、诚信经营。
《意见》要求市检察院委派辖区检察院参与工作站服务事务,采取固定场所和流动场所相结合的工作模式,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反映的涉及犯罪风险防控和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一类问题,通过举办研讨会、企业家沙龙等形式,组织司法部门、法学专家、学者进行研讨和交流,为非公有制企业寻求法律咨询、预防咨询、司法救济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并及时总结推广形成经验。
此外,《意见》还明确对涉及非公有制企业案件诉讼活动加强法律监督,着力加强对涉企股权分配、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等案件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市检察机关、市工商联将进一步做好职务犯罪预防,通过企业家法律服务工作站、检察12309热线、工商联信息反馈等途径,及时了解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总结发案规律和犯罪原因,提出检察建议,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检察机关办案中发现的,可能影响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犯罪风险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会同工商联组织及时开展专项工作,以法制讲座、观摩庭审、廉政海报展示、编写非公企业预防职务犯罪读本等方式,深入开展非公有制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并归纳总结提出风险防范对策,向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