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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医保年度4月1日开始 继续减轻参保职工医疗费用负担

时间:2019-03-26

原标题:2019医保年度4月1日开始

据《劳动报》报道,记者昨日从市医保局了解到,今年4月1日,本市医保进入2019医保年度(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2019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仍然按照2018医保年度标准执行。

其中,在职职工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为1500元,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1500元;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自负段标准为300元,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700元;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自负段标准为700元,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1200元。

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将于4月1日计入。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仍然按照2018医保年度标准分不同年龄档,部分计入到个人账户。

从4月1日起,为继续减轻参保职工医疗费用负担,本市将2019医保年度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51万元提高到53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仍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

有关医保年度转换的具体问题和相关标准,可以登陆医保网站www.shyb.gov.cn查询或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热线962218。

据悉,2019年,上海医保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建立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将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优化长护险试点,提升医保“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效能等多种措施,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使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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