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装修需谨慎,当心鱼目混珠!听听检察官给你支的招
装修是许多人心中的一件麻烦事,半包没时间,全包不放心。鱼目混杂的装修市场可能一不留神,就会让你大吃一惊。前不久由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经手的一起案件最终以赔偿54万元了解,其中案情就很具代表性。
案件回放
2017年9月,上海A公司与深圳B公司签署《施工协议》,约定B公司承包A公司新大楼的“综合布线”施工项目。所谓“综合布线”,即为办公点位铺设光纤等网络线路,需要的材料设备包括网线、跳线、光纤、面板等等,合同双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上述设备应使用美国“康普”品牌,由B公司负责采购和安装。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B公司的项目经理方某和采购部经理潘某合谋,私下采购了一批假冒的“康普”品牌设备混在真品中,并安装进了A公司的办公大楼。
在施工项目接近尾声时,A公司工作人员提出要求B公司提供“康普”品牌设备的采购凭证和相关发票,方某对此一再拖延,A公司发觉问题不对,随即联系了上海市质量监督局和“康普”公司的工作人员。
经相关人员初步鉴定,在施工现场发现的大量“康普”品牌设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总计价值人民币15万余元。该案随即由上海市质监局移送至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涉案人员方某、潘某被公安人员采取强制措施,相关假冒设备被查封扣押。
2018年11月22日,上海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将本案移送至市检三分院审查起诉,经审查,三分院以被告人方某、潘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将本案起诉至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日前,B公司向A公司赔偿人民币54万元,获得A公司谅解。
检察官支招
目前社会上不论是办公楼装修还是家庭装修,大量都是“包工包料”的合同,装修材料五花八门,普通人很难明白其中的“门道”,如何才能防止被不良施工方“偷梁换柱”?
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就应当约定清楚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的品牌、数量、价格,由施工方保证真品,明确违约责任。
装修过程中,甲方应和施工方及时沟通,了解装修材料的进购渠道,采购过程应当保留相关凭证和发票。如工程有监理人员,可由监理方出面对装修材料进行检验。
装修完毕后,应由甲方、监理方共同进行验收,如发现其中可能掺杂来源不明、真假不明的装修材料,应及时固定封存,联系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品牌的生产厂家,由该第三方机构现场进行初步鉴定。
如经初步鉴定,装修材料确实存在假冒产品,应根据数量、价值选择处理方式。如初步估算相关假冒产品的价值(按施工合同中约定的价格计算)不足五万元,则可由质检部门直接实行行政处罚;如价值超过五万元,则可能涉嫌犯罪,应当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介入调查。
如本案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甲方应积极配合,固定封存涉案假冒产品,帮助警方清点、计算假冒产品金额,提供施工方责任人员信息。甲方的谅解是施工方从轻处罚的重要条件,因此甲方可同时与施工方协调赔偿事宜,如部分假冒产品已装修上墙无法拆卸,可在赔偿协议中要求延长保修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