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职工参加政府补贴培训有限制?
据劳动报报道,你学技能,政府埋单。这样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在沪上已经普遍。不过,部分职工存在一定的误解,认为参加这样的补贴培训有限制。对此,市人社部门昨日明确表示,从无“一个人只能享受一次政府补贴”的说法,职工完全可以参加多次培训并享受相关补贴。
补贴不限制一人一次
根据此前上海公布的《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到2021年,上海劳动者整体技能素质将明显提升,技能人才待遇明显提高。为此,申城每年要完成100万名劳动者技能培训,其中技能提升培训和新技能培训占比80%以上。
不过,有职工感到疑惑,政府补贴培训有没有限制一个人只能享受一次呢?比如自己想学茶艺和插花,只有一项能补贴还是两项都可以?初级考过了再考中级还可以申请补贴吗?
对此,市人社部门指出,不存在“一个人只能享受一次政府补贴”的情况。劳动者原则上在上一个培训项目结束并经费核拨后,方可参加下一个项目的培训。而对实行模块化培训的职业资格等级培训项目,劳动者在培训安排互不冲突的情况下,甚至可同时参加同一项目不同模块的补贴培训。
鉴定补考合格也有补贴
那么,如果培训鉴定不合格,还能享受补贴吗?对此,市人社部门表示,如果职工参加高级以下或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鉴定不合格的,不予补贴;但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鉴定不合格并承诺放弃再次考核鉴定的,应到原申请培训项目的区就业促进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经区就业促进中心或区培训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培训费补贴可按照鉴定合格的补贴标准的50%核拨至本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此外,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部分人员,在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参加纳入补贴培训目录的培训项目,补考合格的,也可按比例享受培训补贴。
外地户籍也可享受
外省市户籍人员在沪就业,参加政府职业培训,社保必须是连续缴纳状态才能申请政府补贴吗?如果中途换工作,导致社保没有连续缴纳,对获取政府补贴是否有影响?
对此,市人社部门指出,外省市户籍人员在沪就业,参加政府职业培训,属于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三类对象,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其分别是:外省市户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且培训时为缴费状态的在岗职工;外省市户籍,培训时未缴费但近一年内累计缴纳本市社会保险满六个月的劳动者;外省市户籍,培训时未上岗,但培训期间或培训合格后四个月内上岗并缴纳本市社会保险的劳动者。
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紧缺急需培训项目的,考核鉴定合格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80%培训补贴;参加目录内其他培训项目的,考核鉴定合格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60%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