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岁的李阿婆身子骨还算硬朗,前段时间总拄着拐杖“跑”法院。原来,她要找执行法官帮忙,向亲生儿子“要钱”。
李阿婆有一子三女,老伴去世后独自生活,因年事已高又患有心脏病,虽然白天女儿们会轮流照顾她,但其日常起居仍需护工护理,各项费用加起来每月至少要6500元,她每月仅有1300元的补助远远不够,剩余费用需要子女来出。对此,一家人存在分歧,且儿子吴某自其父去世后再未探望过母亲,无奈李阿婆将子女们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认为,三位女儿白天轮流照顾老人,可适当减少其需承担的赡养费,判决三位女儿每月支付赡养费1200元,儿子吴某每月支付赡养费1500元。案件生效后,儿子吴某却拒不履行,李阿婆只好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吴某称母亲每月所得补助“足以”支付看护费,并且猜忌母亲会把其支付的赡养费给其他几位子女,拒不履行;执行法官与李阿婆沟通后,了解到她并没有要把吴某支付的赡养费给其他子女的想法。执行法官一行到达吴某的住处,年逾六旬的吴某态度强硬,仍拒不支付赡养费,执行法官随即将其带回法院。
“作为子女,你有义务赡养父母,如果你继续拒不履行,我们将依法对你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执行法官告诫吴某。与此同时,两名人大代表也与执行法官一起给吴某做思想工作,以亲情为纽带进行感化和教育。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立马打电话让家人将钱款送到法院,当场支付了拖欠的赡养费,并承诺以后会按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