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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新农人”“新乡贤”共促振兴

时间:2019-04-27

当年轻人涌向城市发展,本地人口老龄化,外来人口流入,传统熟人社会式微;当家庭农场、田园综合体、农业企业代替原来的粗放式劳作,农民却感到越来越跟不上时代。

“乡村到底缺什么人?”在日前举行的关于乡村振兴的提案专题座谈会上,政协委员和政府部门负责人共同为上海乡村振兴的人才问题“诊脉”。

“企业家、外企高管、社会名流等选择到乡村创业,经营生态农庄、农家乐、度假酒店、民宿等项目,客观上成了乡村社会的‘新村民’。”姜雪峰委员说。

委员们认为,要激励这些乡村精英参与村落公共事务,使他们能在乡村社会发挥积极的带头作用,解决乡村经营型人才不足的问题,重塑和谐内生的乡风,实现乡村振兴。尤其要培训“新乡贤”的本土认同感,建立企业、社会组织与乡村社会之间共生关系的有效机制,将以前的“雇主―租客”的关系转变成为“当家人与新主人”的共生关系,增强乡村治理的能力。

对此,市农业农村委也表示,奉贤区已开始推动乡贤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我们将总结奉贤区的经验做法,在今后的工作中推广。”

顾慧华、许刚委员的提案关注到“新农人”的培养。“现在创新创业的孵化器政策难以落地乡村,乡村迫切需求的复合型人才培训,更难以寻找。”

市农业农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上海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吸引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农业科技人才、富有工匠精神的农业技能人才和引领服务群众的农村实干人才。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说,上海正实施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计划,今年拟在农机、农村能源、农产品检测、水稻、瓜果、果树和食用菌等行业培养30名左右农民首席技师和5个技能大师工作室。

“乡村振兴最根本的实施对象和受益主体是农民。”显然,乡村振兴所需人才不止于此。农工党市委给了所有参与乡村振兴的有志之士一个全新的称呼――兴乡事业者。农工党市委建议,基于相对统一规范的称谓和定义,更高效地归整相关政策,挖掘、培养、集聚人才。

“兴乡事业者”的统称,也得到了相关政府部门的认同。他们表示,将推进“兴乡事业者”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研究解决方案和具体措施。(解放日报记者 张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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