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4月30日电(记者周蕊)上海市政府30日发布消息,根据国家降低社保费率的统一部署,自5月1日起,上海降低职工社保费率,减轻企业负担。
从2019年5月1日起,上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4个百分点,即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20%降至16%。
同时,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工伤保险费率,并继续暂停征收企业欠薪保障费。从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执行1%的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单位0.5%,个人0.5%),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下调20%,调整为0.16%-1.52%。
上述方案实施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明显下降,将确保参保人员的社保待遇不受影响,按时足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