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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安公布一批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案例

时间:2019-07-10

据上海发布,7月2日-5日,本市公安交警部门继续组织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攻坚整治行动,紧盯全市各复杂路口、主要路口等交通违法常见、多发的路口,着力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包括无牌无证、加装车篷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具体案例详见↓


2019年7月2日9时18分,奉贤交警在西闸公路沪杭公路南,对违法当事人何某某实施的“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19年7月2日13时59分,青浦交警在北青公路进重固大街西约262米处,对违法当事人周某某实施的“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19年7月2日14时15分,金山交警在学府路龙轩路南约15米处,对违法当事人赵某某实施的“非机动车不按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19年7月2日16时24分,徐汇交警在衡山路宛平路西约5米处,对违法当事人董某某实施的“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19年7月3日7时19分,闵行交警在浦放路近滨江道东约274米处,对违法当事人李某某实施的“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19年7月3日10时27分,奉贤交警在泰青公路团青公路北约3米处,对违法当事人周某某实施的“非机动车不按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19年7月3日7时36分,普陀交警在中山北路光新路西南约35米处,对违法当事人房某某实施的“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19年7月4日16时2分,奉贤交警在川南奉公路出邮电路东约5米处,对违法当事人蔡某实施的“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19年7月5日9时11分,普陀交警在远景路中谭路路口,对违法当事人丛某实施的“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资料:市公安局交警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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