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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迹超市卖场 见义勇为者却变恶意举报人

时间:2019-07-24

原标题:视频|看・法|混迹超市卖场 见义勇为者却变恶意举报人

这个站在被告人席上接受审判的是王某东,他曾经是一名见义勇为者,也是一个热心的市民。现年46岁的王某东,正处于“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阶段,一家老小都靠他养活着。他明面上说自己是一位自由职业者,开设自己的网站。其实却天天混迹于上海的各大超市、卖场,在商场里逛来逛去、指指点点,比比划划,每个月还能固定收到多家公司打给他的钱,赚得盆满钵满,这个王某东究竟干的是什么行当呢?


从监控画面我们看到,穿着白色T恤的王某东在某生鲜超市、某大卖场以及一些大型商场晃悠,左顾右盼,指指点点。

王某东还叫来了超市的管理人员,这是要做什么呢?

原来王某东以举报和投诉商家一些消防问题为名,逼迫这家生鲜超市每月向王某东支付了3500元。


其实政府鼓励公民维权举报的行为,但到了王某东这里,事情却慢慢变味了。王某东经常光顾这些超市、卖场,并非去购买里面的商品,而是为了一样东西,那就是钱。而之后,他对位于宝山和普陀两家超市同样以投诉举报相要挟索要“保护费”。

2017年7月,被告人王某东又将目光转向了一家亲子乐园。

故伎重演,王某东用同样的方式胁迫这所亲子乐园每月向他支付1500元的顾问费。


就这样,王某东乐此不疲,天天穿梭于这些超市、卖场、一些园区,可以说不费吹灰之力就把钱给赚了,每个月,商家都会乖乖地把钱汇入他的账户。

王某东的这种行为终于让其中的一家受害公司坐不住了,他们向公安机关报了警。长宁检方认为:王某东的行为并非建立在法律所赋予的索赔权上,而是以减少投诉或者撤诉为条件不断地向商家施加压力,以反复举报反复投诉为手段,迫使商家满足他各种不合理的要求。王某东以举报为名谋私利的手法,共敲诈所得人民币5.6万余元,他被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近日,王某东被长宁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一定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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