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曹某夫妻二人来到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夫妻二人与单位因薪资等问题发生争议向嘉定区人民法院起诉。不久前,法院的一审判决下来了,但二人仍然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保障,故欲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法律援助管辖范围,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的案件应当向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交申请,若是在从前,夫妻二人免不了要往市区跑一趟。但现在,上海市司法局推动法律援助案件实现了“全市通办”,市民可以至本市任何一家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上海市司法局坚持开门纳谏,广泛听取基层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开通网上交流平台等方式,先后征得问题、建议近千条,全面排查基层司法服务单位为民服务的难点问题,分门别类加以处置。
在调研中市司法局发现,法律援助工作关系到经济困难群体能否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市民无法就近选择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且申请法律援助的审批流程所需材料多、审批时间长,容易造成法院即将开庭,但申请法律援助审批流程依然没有完成、法律援助律师尚未指派。
为此,市司法局按照“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申请法律援助全市通办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为“方便法律援助案件申请人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实现本市任意一个法律援助中心都能接收法律援助申请”。市司法局还协调信息公司在现有法律援助服务平台中开发了“全市通办审核”模块,法律援助案件申请人可在本市任意一个法律援助中心提交申请,接收材料的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全市通办审核”模块,将申请人信息和案件材料扫描件流转至有管辖权的法律援助中心,纸质申请材料则通过邮寄转交。通过建立工作制度、信息化模块的保障以及业务培训,各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了法律援助“全市通办”业务流程,解决了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顾虑,确保了法律援助“全市通办”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切实方便了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
在了解曹某夫妻二人的具体诉求后,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将夫妻二人的主要案情和实际情况一一进行了说明,随后通过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全市通办审核”模块录入当事人信息,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迅速完成审核,最后由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生成文书并打印,交由夫妻二人签字确认。整个申请流程仅耗时一个半小时,大大节省了当事人往返市区的时间。 (记者 王闲乐)
原标题: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市司法局坚持开门纳谏,使基层司法服务切实方便群众
申请法律援助案件实现“全市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