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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年底全市推广老人“长护险”

时间:2017-04-10

  上海社保待遇还会稳步提高。在昨天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赵祝平透露了最低工资的事情。

  他说,经人社系统牵头,工商企联、工会等部门参与,会继续调整。调整会考虑到总体经济的形势,企业的承受能力,职工群众的持续获得感,并会在4月1日正式发布。

  减轻负担:

  医保调价项目全部纳保

  在发布会上,有媒体询问:“上海在完善医疗保险、减轻患者负担方面,主要有哪些举措?”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郑树忠回应说,一方面是优化制度,夯实医保的基础性保障作用;另一方面是多策并施,着力减轻参保群众就医负担。

  据介绍,2012-2016年,本市先后多次提高职工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从28万元已提高至42万,超过部分仍可报销80%;同时,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维持不变,减轻参保人员自负医疗费用的负担。2014年,本市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又提高了5个百分点,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水平从原来的70%左右提高到75%左右。同时,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个人负担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再报销55%。稳步推进医药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带量采购,已实施9个品种的带量采购,平均降幅60%以上,确保患者得益。同时,通过集中采购,试行将国家谈判药品和部分肿瘤分子靶向药物纳入医保结算,切实减轻大病重病群众药费负担。

  本市医保总体上将调价项目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确保参保人员负担基本不增加。同时,建立医保“慢性病长处方”、“延伸处方”;试行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自愿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购买上海医保账户住院自费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两款专属产品。

  老人福利:

  拟全市推广“长护险”

  发布会透露,自2013年起,市人社局(市医保办)牵头开展本市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对本市高龄城保老人、经评估因疾病或生理功能衰退达到相应护理需求等级的,提供居家医疗护理服务。2013年7月,在浦东、杨浦、闵行等3个区6个街镇开展了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2016年1月,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市所有区县。

  目前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的区域已推广至全市各区,共102个街镇;享受服务对象的年龄要求也由80岁逐步降低为70岁;为进一步鼓励居家护理,居家医疗护理服务的自负比例从20%降低至10%;还增加了不同评估等级的居家医疗护理服务时间。

  在深入研究、多方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自今年起,本市在徐汇、普陀、金山三个区启动了先行试点长期护理保险。《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 明确,60周岁及以上的职保退休人员或居保人员,本人自愿申请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经评估护理需求等级为二至六级的,可以由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为其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并按规定报销护理费用。这项制度力争在今年年底、明年年初在全市正式实施。(新闻晨报记者 谢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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