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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诈骗组织呈“产业化”趋势,诈骗行为呈“三步走”模式

时间:2021-05-19

东方网记者刘理5月19日报道:今天下午,嘉定检察院发布2020年该院网络情感类诈骗案件办理情况。记者获悉,嘉定检察院2020年度办理涉网络诈骗案件50起,涉案金额1272万元。其中,网络情感类诈骗占比越四成,犯罪组织呈“产业化”发展趋势,诈骗行为呈现“三步走”模式。

在该院办理的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一诈骗团伙以销售玉石珠宝为由,在社交平台上包装年轻女性形象,随机搭识不特定男性,继而以确定恋爱关系,要求其购买玉饰作为定情信物,在微信上转账如520、3344、1314、999等具有特殊意义的金额,骗取被害人钱财。

其中,马某、马某甲、王某担任业务组长,向业务员传授话术。团队中由一位年轻女性负责提供外貌形象,通过视频通话、照片等方式搭识男性,并假装确立恋爱关系。其余业务员根据公司提供的话术进一步取得被害人信任,从而骗取钱款。当被害人察觉有异或是囊中羞涩后,便逐渐断开联系。经区院提起公诉,该犯罪团伙共27人因犯诈骗罪,于2021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一年零十五日不等的刑期,并处相应罚金。

“在我们此前办理的案件中,犯罪分子完成诈骗后,还会被成为优秀员工向同伙分享自己的诈骗心得。”嘉定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业务主任周文柱介绍,该类犯罪逐步走向“公司化”运行,网络情感诈骗犯罪组织呈“产业化”发展、“公司化”运作,各成员分工合作,进行“层级化”管理、“流程化”操作,形成“诈骗爱情屠宰场”,社会危害性极大。

此外,网络情感类诈骗案犯罪平台渠道多样化,诈骗行为呈现“三步走”模式。网络情感诈骗以“爱”之名编造虚假理由、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实施诈骗,其行为具有阶段性。

周文柱表示,第一阶段,犯罪分子在各种社交平台上精心包装个人形象,伪装成高富帅或者白富美吸引异性。第二阶段,逐步与受害人建立感情。第三阶段,编造理由骗取钱财。

“在情感骗局中,犯罪分子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感情当做诈骗数额大小的筹码。等到骗到的钱财达到预期之后,犯罪分子便销声匿迹。”周文柱表示,缺少感情寄托、渴望感情依托的人群则更容易上当受骗。市民在该类犯罪中,要提高警惕,增加防范意识,切莫轻易向陌生人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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