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 (记者 郭剑烽)市政府日前印发《上海市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即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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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到2023年,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生态空间规模、质量和功能稳定提升,生态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主要指标包括:生态环境质量、绿色发展、污染治理、生态空间以及生态环境治理等五大方面。其中PM2.5年均浓度稳定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AQI优良率保持在85%左右,地表水优III类断面保持在55%以上,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18.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1平方米;单位GDP能耗、水耗持续下降,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达到17%以上。
为保障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目标指标的实现,《计划》共安排了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与绿色转型发展、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河口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循环经济与绿色生活、生态文明改革与保障机制等11个专项,共计213个项目。
《计划》提出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进制度改革和政策创新,全面保障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一是完善机制体制建设。完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机制和督察整改机制,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创新社会治理机制等。二是强化环境执法推动。开展土壤、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等相关地方立法研究,推进绿色标准体系建设,推动环境司法联动,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三是强化政策支撑保障。通过政策支持推动老旧车、机械更新淘汰,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鼓励清洁生产装备研发和制造,推动环境第三方治理机构建设等。四是健全智慧监管能力,提升精准治污、精细管理和科学决策的智慧环保管理水平。五是完善市场治理体系,继续推进第三方环境服务试点,鼓励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绿色信托等绿色金融创新。六是健全区域协同协作,探索形成长三角水、大气、固废、绿色创新等领域协作新机制。七是完善全社会共治体系,落实企业生态环境责任,强化各类群团组织、社会团体和公众的监督与参与。
与前几轮相比,本轮计划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稳”,稳定巩固前七轮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成果,坚持原则不能改、方向不能变、力度不能减、标准不能降,确保守住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底线;二是“进”,持续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更加突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提高治理措施的全局性、整体性,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协同推进气候变化应对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控制细颗粒物和臭氧,统筹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是“新”,更加强化制度创新、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全方位推动形成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培育绿色新动能,在创新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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