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今天下午正式表决通过,自7月1日起施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表示,在建党百年之际推出的这部立法,充分体现了上海作为党的诞生地的特殊地位,具有创新引领性。
红色资源内涵丰富
上海是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红色资源点多面广、丰富多彩,在中国近代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条例体现了上海优势,突出了立法的系统性和全面性。丁伟介绍说,相比其他省市的同类立法,上海纳入条例适用范围的红色资源最为广泛,既包含了物质资源,也包含了精神资源。在时间跨度上也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一直延续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传承弘扬是关键词
上海的条例也是目前全国唯一一个将“传承弘扬”放入名称的地方红色立法,同时在体例上创新性地将“传承弘扬”作为专章,位列“保护管理”专章之前。
记者了解到,“传承弘扬”一章共15条,占据整个条例的四分之一篇幅。条例关于传承弘扬的方式多样、主体全面,注重发挥红色资源在铸魂育人的作用,具有创新引领性。
旧址新修“七一”齐亮相
条例明确规定建立红色资源名录制度,将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教育意义、纪念意义的红色资源列入名录予以保护。“第一批名录将于7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严爱云透露,目前市党史部门已牵头梳理出612处红色遗址、旧址、纪念设施,为红色资源名录制度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今年上海已陆续推动完成了中共一大会址、中共一大代表宿舍旧址、中共二大会址等的修缮工作。李白烈士故居、四大纪念馆目前正在修缮或改陈中,“七一”前将全部完成。
针对条例中“开发红色旅游线路,培育红色旅游品牌”的相关规定,市文化旅游局副局长褚晓波介绍,目前上海市主要红色旅游景区(点)共有65个,已形成红色纪念馆、名人故居、烈士陵园、革命遗址遗迹四大系列,建成“开天辟地”“英烈丰碑”“文化先驱”“伟人风范”“走向未来”五大主题,形成了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