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项颖知5月21日报道:今天下午,《上海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自7月1日起施行。
上海作为党的诞生地和初心始发地,在庆祝建党百年之际制定出台这样一部地方立法,对统筹整合全市红色资源,打响上海红色文化品牌,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文脉,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看到,条例由八章、五十八条组成,首次确立了上海“红色资源”的定义和范围,首次建立了红色资源名录制度、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联席会议机制。
条例中对红色资源的调查认定、传承弘扬、保护管理以及长三角区域协作等都有专章规定,同时也明确了违规处罚、人才队伍保障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