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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中院:3年审结751件涉未成年人家庭纠纷案,随母生活比例超七成

时间:2021-05-27

东方网记者刘理5月27日报道:六一儿童节前夕,上海一中院发布《婚姻家庭纠纷中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白皮书》。记者获悉,三年以来,该院共审结涉未成年人婚姻家庭纠纷二审案件751件。其中,案件呈现涉诉未成年人低龄化、未成年人随母亲生活占比高、拖欠抚养费现象仍较为突出等特点。

白皮书显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一中院共审结涉未成年人婚姻家庭纠纷二审案件751件,上海一中院孙军副院长指出,案件主要涉及未成年人直接抚养权归属、抚养费主张和一方探望权实现等问题。上述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250件,占比33.29%,调撤率远高于其他类型案件,有利于化解父母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产生的矛盾,促使离婚后的父母双方协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更加有爱的环境。

在该院审理的751件案件中,婚姻家庭纠纷中涉未成年人案件具有涉诉未成年人低龄化、未成年人随母亲生活占比高、未成年人真实意愿均得到尊重、裁判确定的抚养费金额呈上升态势、拖欠抚养费现象仍较为突出等五大特点。

白皮书显示,0-8周岁的涉案未成年人数占总涉案未成年人数的70.7%。由于未成年人年龄小难于表达自身意见,父母更易从自身利益出发,而较少关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在104件听取了未成年人关于直接抚养权意愿的案件中,上海一中院对涉案未成年人意愿均予以尊重。

数据显示,未成年人随母亲一方生活占比高达74.24%。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的社会与家庭生活习惯,母亲在家庭中对子女承担了更多的抚养责任。此外,《民法典》规定,不满2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抚养为原则。同等条件下,法院更倾向于将低龄未成年人判由母亲直接抚养。

随着我国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三年间抚养费在1000元以内的数量明显下降,所涉未成年人数仅占16.4%。而抚养费在1000元至5000元之间的数量呈总体上升趋势。

与此同时,拖欠抚养费现象仍较为突出。在审结的涉抚养类纠纷案件中,56.14%的案件系要求补付抚养费或支付额外教育费等。拖欠抚养费占比较高的原因集中在需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将抚养费与夫妻财产分割相联系;或将探望权能否实现与抚养费相挂钩;或为报复为难对方,恶意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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