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3月17日电 (记者 陈静)17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截至2016年底,上海各监管部门共注销和吊销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1.4万张;共查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7240起,罚没款金额1.63亿元人民币。上海警方侦破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案件159起,抓获320名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当年提起公诉129人。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上海形成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专业监管+基层综合执法”的监管体系。截至2016年底,上海主要食品风险监测总体合格率为97.3%。上海食品安全继续保持有序、可控、稳中向好态势。
上海加强食品安全事中事后监管,从严落实监管措施,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据介绍,相关部门完善了“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强监管部门与网络第三方平台信息对接与共享,提高运用大数据分析和发现问题的能力。申城同时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上海还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率先制定《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建立全上海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并探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机制。
据悉,今年一月,上海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该《条例》实施在即。市场准入更严、严打无证餐饮、规范网络食品经营活动、提高处罚幅度……,这部《条例》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地方法规。当日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副市长陈寅介绍了《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有关情况。
《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突出“三个坚持”:坚持最严的准入标准,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最严的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努力将上海建设成为民众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
根据该《条例》,上海将建立市、区和乡、镇三级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严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设置最严格的市场准入门槛;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对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采取临时备案纳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退出机制。针对网络食品经营新业态,上海则建立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制度、细化网络食品经营者许可和信息公示制度、明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管理责任等。
据知,上海提出了建设民众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共9个方面35项任务,并形成了《上海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评价标准》。据此,上海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报告发生率应在5例以下/10万人,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豆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等主要食品品种信息追溯覆盖率则应在90%以上。
《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则致力实现“四个更加”的效果,即,通过努力,使上海食品安全的法规、标准、制度更严格健全;民众反映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更有效解决;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相关各方责任更落实到位;“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更明显提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