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始施行。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举措,本市已启动了《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同时,本市开展了针对“家庭监护状况和监护能力评估指标体系”的研究,拟制定《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指引》,作为本市地方标准向社会发布。
目前,该评估标准已由市场监管局审定通过,拟于6月1日起向社会发布。此外,本市还将于6月1日起,实行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由“12345市民热线”一号对外,受理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和建议。
根据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今年2月,上海已明确由“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作为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协作机制。
“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由23个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聚焦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对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方面的6大保护,进行统筹指导,监督落实等工作。
依托“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平台,本市将建立健全各单位之间的长效合作机制。
同时,本市还将进一步研究优化未成年人保护核心指标,制定《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加强对各区政府、各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督促和考核评价,提升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整体水平。
据悉,本市去年已成立上海市儿童福利基金会,负责募集社会资金,开展儿童福利项目。同时,本市还委托社会组织,为本市监护缺失、监护不当的义务教育阶段困境儿童展开了“爱伴童行”家庭监护能力支持项目,目前该项目已被纳入“市政府实事”项目,共计服务困境儿童599名。
上海市民政局表示,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市民政局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结合超大型城市发展的特点规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从源头上关爱保护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