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持续严查严管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法进行整治。典型案例详见↓
2021年6月8日8时15分,徐汇公安民警在漕溪北路近南丹东路,对当事人周某实施“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1年6月5日16时20分,浦东公安民警在浦东南路近世纪大道,对当事人黄某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2021年6月5日16时,宝山公安分局民警在逸仙路近长江路,对当事人张某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2021年6月6日7时08分,徐汇公安民警在漕溪北路近南丹东路,对当事人罗某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