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沪保险中介机构将迎来更细化、标准更高的合规管理。
近日,上海银保监局印发《上海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合规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自7月1日起实施。据了解,这也是国内首个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合规管理制度。在该办法下,在沪保险中介机构被要求建立合规的“二道”或“三道防线”。
上海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强化上海辖内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公司治理与风险防控,实现辖内各类保险机构合规管理要求的全覆盖,积极助力“上海银行业保险业合规管理示范区”建设。
合规管理是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通过建立合规管理机制,制定和执行合规政策,开展合规审核、合规风险监测、合规考核等,预防、识别、评估、报告和应对合规风险的行为。合规管理是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近年来,部分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合规意识和管理基础薄弱,风险隐患较大。据媒体报道,2017年,上海曾下发有效期三年的《上海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合规指引》,而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与之相比标准更高,规则更细化,整体向保险公司看齐。同时,据第一财经了解,江西、北京等地区的银保监局近年来也均以通知的形式要求保险中介机构加强合规管理。
根据《办法》要求,保险中介机构应当设立合规相关部门或岗位,并从人员、业务两方面划分合规部门、岗位设置标准,进行专人、专岗、专门部门等分类设置。
具体来说,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全部从业人员数量达到1000(含)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职合规管理部门,且专职合规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机构全部从业人员数量的1‰。或者,保险专业代理、经纪机构的代理保费、经纪保费占辖区保费收入比例达到1%(含))以上的,也应当设置合规管理部门。
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办法》考虑到机构发展实际差异,对机构进行分类施策,设置人员和业务两条标准,据以对机构进行区分,进而对号入座,分类提出合规管理要求;并履责弹性要求,结合中介机构特点,按照是否具备内审职能的情况,明确建立二道或三道防线的制度安排。
所谓的二道或三道防线制度安排,具体是指: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各部门/岗位和分支机构履行合规管理的第一道防线职责,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合规管理负有直接和第一位的责任;合规管理部门、岗位、人员履行合规管理的第二道防线职责;内部审计部门、岗位或其上级单位、所属集团的内部审计部门履行合规管理的第三道防线职责,定期对机构的合规管理情况进行独立审计。
《办法》明确,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当建立三道防线的合规管理框架,确保三道防线各司其职,形成合规管理的合力。暂时不具备条件,未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岗位,或其上级单位、所属集团也未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当至少建立二道防线的合规管理框架。
同时,《办法》还要求,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上海银保监局提交机构上一年度的年度合规报告。
业内人士分析称,《办法》的出台,对于保险中介行业的合规经营和公司治理规范化无疑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而对行业内机构而言,部分中介机构的合规建设还处于建立初期,有些连“三会”运行都不是很规范,这些机构需要在短期内达到此次《办法》的要求还是有一定挑战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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