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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服刑人员子女“幼有所养”,宝山法院为民解忧

时间:2021-06-22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胡明冬 记者 郭剑烽)被告人家属深情地说:“感谢法官帮忙解决了孩子的问题。申请的低保和补贴已经开始发放,感谢法院,感谢法官!”

图片来源:东方IC

近日,一起收监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家属,将一面写着“为民排忧,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了宝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项群军法官的手中,感谢法官妥善安置了被告人的未成年子女,使其能够“幼有所养”。这份锦旗代表着群众的认可,也无声记录着刑事审判庭在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用行动彰显着法律的温度。

该案被告人詹某因犯盗窃罪,于2020年1月被宝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詹某法定期间内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2021年3月16日,罪犯詹某被收监执行。

但这起案件并未因詹某的收监而画上句号。据承办民警肖警官反映,詹某有两个未成年女儿,而与前妻离婚后詹某一直系两个女儿的唯一抚养人。如何解决詹某收监后其未成年子女的日常监护和生活困难等问题,成为摆在项群军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

罪犯詹某被收监执行后,詹某的弟弟向宝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反映詹某的前妻朱女士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为此,项群军法官联系肖警官共同做詹某家属的工作,对詹某家属进行法治教育,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朱女士在沟通中反映其愿意对两名未成年子女进行监护,但是由于经济收入不稳定,履行监护职责有一定的经济困难,希望法院协调社会救助机构予以帮困。

为解决收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经济困难问题,项群军与肖警官对詹某的未成年女儿进行了临时捐款救助。后经多方政策咨询了解到,詹某是本市杨浦区户籍,户籍地可为其提供一定的经济帮扶。于是,项群军、范楠楠、管胜杰会同肖警官共赴詹某杨浦区户籍地居民委员会、街道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站等地走访,了解实际情况、落实相关帮扶政策。

经过法院、派出所、居委、街道与学校方面的充分协调、反复沟通,最终达成为两名未成年子女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方案。目前,相关低保申请已获当地政府部门批准并已发放,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朱女士的经济压力。相关社会救助机构表示已为詹某女儿申请了帮困金,学校也表示将为詹某女儿减免就餐等费用。

在采取上述经济帮扶措施后,项群军还联系了驻看守所的检察官,由驻看守所检察官告知詹某法院已协调为其两名未成年女儿落实了监护人和各项经济帮扶措施。在得知自己的子女已经得到妥善安置后,罪犯詹某感动地表示,自己愿意认罪伏法,并一定安心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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