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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捷高效又贴心 徐汇法院这个工作站打造宣告指定程序绿色通道

时间:2021-07-16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张硕洋 记者 袁玮)日前,徐汇法院“甘棠树下”社区法官漕河泾工作站通过宣告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案件办理绿色通道,成功办理一起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监护人案件,法院判决宣告翟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翟某的两名儿子担任其监护人。

徐汇法院供图(下同)

什么是宣告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案件办理绿色通道?今年4月,“甘棠树下”社区法官工作室在漕河泾街道设立工作站并揭牌,打造基层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其中,试点开设宣告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案件办理绿色通道,是工作站的重点工作之一。该绿色通道从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利益出发,探索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居委会进行材料审核、申请行为能力鉴定,法院快速宣告,司法局强化培训、提供支持的工作模式。

今年5月,漕河泾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向“甘棠树下”社区法官工作室反映,有一位廖阿公在小儿子小廖的陪同下来咨询办理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并指定监护人的程序。工作室第一时间启动绿色通道,线上指导街道调委会帮助当事人备齐办理案件所需材料以及规范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6月初,社区法官工作室法官王宏霞赴漕河泾街道现场指导,并当场审核证据材料。翟阿婆年近八旬,患有阿尔茨海默症,老伴廖阿公已年过八旬,虽身体硬朗但年事已高。经一家人商议,廖阿公决定放弃监护权。因翟阿婆父母皆已过世,遂由儿子小廖申请宣告翟阿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申请指定两个儿子大廖、小廖为翟阿婆的监护人。

廖阿公写好指定监护人同意书后,在人民调解员的主持下,廖阿公、大廖和小廖共同签下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并选定上海枫林司法鉴定中心作为翟阿婆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机构。6月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报告,认定翟阿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王宏霞立即着手处理案件,该案于7月9日立案,7月12日宣判,法院宣告翟阿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大廖、小廖为其监护人。案件从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到结案历时一个月左右,从立案到结案仅用3天,依法高效地解决了当事人的难题。“目前该机制还处于试点阶段,希望接下来能进一步完善和推广,为老百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贴心的服务。”王宏霞说。

记者了解到,这个模式有三大优势:一是多管齐下,让当事人“少跑路”。经法院靠前指导,街道调委会可帮助当事人同步证据材料收集、申请鉴定、指定监护人协议签订等程序,有利于缩短办案周期。二是促进案件公平、高效办理,将司法鉴定程序前置,由当事人在具备该类案件鉴定资质的专业机构中择选鉴定机构,提升参与度和获得感。三是有利于被监护人权益得到实际保障,人民调解员组织调解,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后,可预防后续案件审理过程中再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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