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高温津贴、年终奖是否纳入工资总额?
答:纳入。
根据国家统计总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其他工资。其中奖金包括:生产(业务)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年终一次性资金和其他奖金。
由此可见,年终奖属于奖金的一种,也应该纳入职工的工资总额。
另外,《关于调整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19号)中也已经明确,夏季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
小提示: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 ,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者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个人应缴纳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