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徐汇法院对一起伪造核酸检测证明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袁某因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二年六个月,并分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一万元。
刘某和袁某两人起初从网上购买假章,用来给大学生开具假的病假单和实习证明,制成后通过快递邮寄给买家。后来,眼见“生意”越来越多,为加快“出货”效率,袁某利用刘某的账号网购了刻章机、空白印章等,两人轮流制起了假章,并“扩增业务”,开始制作假的体检证明等虚假文书。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后,两人又发现了新的“商机”。他们伪造了医院的核酸检测专用章,并向他人出售虚假的核酸检测证明。
2021年2月4日,因网友举报,两人被抓获。同日,警方从二人暂住处查获伪造的公司及事业单位印章200余枚及刻章机、打印机、空白印章、文书等作案工具。
徐汇法院表示,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本案被告人刘某、袁某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制作、售卖虚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的行为,不仅侵害了被伪造印章医院的正常经营管理秩序,更严重妨害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序开展。当前各地疫情零星散发,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对任何可能危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法院均依法从严从重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