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近1年后,其中一名1楼业主却突然将小区业委会、物业告了!他诉称自己“被签名”了,本人并不同意加装电梯。
10月26日,这起因老小区加装电梯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案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一楼业主王先生表示自己没有在同意加装电梯协议上签字,自己的签名系被伪造,目前已加装的电梯影响了住宅的通风、采光等,遂提出排除妨害的诉讼请求。庭审最后,法院表示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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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认为签名系伪造,要求拆除电梯
原告王先生表示,2019年4月,涉案小区准备加装电梯时,自己曾接到业委会和物业的电话,询问是否同意加装,还约他面谈。王先生称,自己没有同意,更没有在协议上签字。因房子长期出租,且疫情导致出入小区不便,自己很少来到该小区。直到2020年10月,王先生发现,自己房屋所在楼栋已经加装电梯并投入使用。
王先生认为,电梯井窗正对自家窗户,严重影响了通风、出行和采光,导致房屋价值贬损。在多次找业委会和物业反映无果后,王先生找到电梯施工单位,在对方提供的备案上,王先生竟发现了自己的签名。他当即找业委会和物业讨要说法。
居民承认代签,但经其电话同意
涉案楼栋的一位居民代表承认,王先生的签名是由自己代签。这位居民代表同时表示,王先生在电话里口头同意后,自己才代签。电梯施工时,自己再次电话联系王先生,对方仍然表示同意。
双方各执一词,王先生即与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对簿公堂。此后的庭审过程中,双方围绕如非王先生本人签字,能否对加装电梯审批通过产生影响;加装电梯后,又是否对王先生所有房屋通行、通风、采光等带来影响等两大争议焦点激烈交锋。
王先生及其代理律师认为,根据当时相关规定,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需征得90%以上业主同意,且其他业主没有明确反对意见。“也就是说安装电梯实行的是一票否决制。”王先生代理律师表示,王先生没有本人签名同意,会对加装电梯的审批通过产生相应影响。
被告代理律师则辩称,王先生提供的这一份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业主意见征询和协议,仅是小区居民在业委会征求意见之前,自发所做登记。
加装电梯后,是否对其房屋产生影响?根据上海关于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相关建设审批规定,王先生所在楼栋加装电梯方案,不仅是征询了王先生所在楼栋全体业主意见,也征询了整个小区全体业主意见并最终表决通过。“我们认为,本次加装电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法保障。”
如今,电梯已经投入使用一年多,在楼栋高层居民看来,这台电梯极大地方便了出行,而且性能好,运行时没有噪音。更重要的是,这是该小区第一台成功加装的电梯,当时“100%同意率”给了小区其他楼栋很大的鼓舞,在它之后,小区又有两三台电梯通过审批,顺利施工。
但王先生却认为,这些居民都是加装电梯的受益者,所以才会说电梯的好话。
被告:不存在原告所称的妨害事实
9月26日,上海静安法院法官赴涉案小区现场勘查发现,电梯加装部位系新建结构,独立于楼栋,位于王先生房屋门口正面,与房屋原有结构留有一定距离,进出电梯通道也独立于原有进出通道,通道两侧均有通风窗口。电梯运行时,内外部未有明显噪音。
庭审最后,被告代理律师表示,老公房加装电梯是政府的一项民生工程,应当保障居民的权益。原告所诉称的通风、采光、消防安全权益均未受到影响,因此不存在原告所称的妨害事实,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请。
庭审结束后,王先生表示,“从事情发生到现在,我们都愿意和被告就加装电梯造成的妨害协商,是他们态度恶劣,导致双方未能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