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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刑事和解”专项检察:让“刑事和解”不留隐患

时间:2017-04-10

  中新上海网2月24日电 刑事和解通过加害人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获得谅解后,达成和解协议,从而减免加害人的刑罚。在2012年我国刑诉法修改时吸纳了这项旨在修复社会关系的制度,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可适用刑事和解来解决纠纷。但法律颁布后,配套司法解释和操作性规定至今仍迟迟没有发布,基层民警办理和解案件时苦于缺乏上级指导性规范,“和解”效果堪忧。有威逼胁迫下的曲意和解,损失弥补不足,也有过度治疗后的漫天要价,承诺出尔反尔,还有李代桃僵的花钱买刑,主犯得以逃脱;更有浑水摸鱼的恶性案件,以和解逃避处罚。在这些“表面和解”案件的背后,其实隐患重重,每起案件随时可能再被引燃,时刻威胁着社区稳定。

  目光敏锐 发现不良苗头

  2015年初,浦东新区检察院派驻三林检察室的检察官在审查一起“轻伤害和解”备案案件时发现,一伙“敲墙党”为垄断生意欺行霸市,随意殴打同行的装修工,致他人轻伤,由于其中一名加害人赔了钱,派出所未立案就作为和解处理。有着多年办案经验的检察官敏锐发现该案处理明显不当。无独有偶,浦东新区检察院派驻川沙检察室也发现了几个类似的案子,这些以“和解”处理的案件虽然都能做到“案结事了”,但笔录制作过于简单、侦查取证单一、事实不清、程序性审核环节缺失等一系列问题。经与相关案件的派出所负责人交流,发现对轻伤害和解案件的侦办由于缺乏上级规范,所有权力均掌握在基层民警一人手中,公安内部无监督机制、无审核把关、属监督盲区。社区处检察官商讨后一致认为,应当紧抓不良苗头,继续查下去。

  检公联手 达成合作共识

  浦东区院社区检察处负责人主动上门联系新区公安分局法制办,与他们交流当下刑事和解工作中操作性机制的不足,并指出和解案件办理存在定性不当、事实不清、侦查不足、缺乏内部监督等亟需解决的问题。法制办负责人当即表示该类案件的办理问题是全区普遍存在并忽视的短板,社区检察部门反映的正是他们所关心的,双方一拍即和,达成了联合开展专项检察的共识。之后,双方通过多次协商,共同拟定专项检察的方案并精心部署,法制办专门召集全区六个分区指挥部的负责人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要求将专项工作通知下发并逐一落实至各派出所,让每个派出所主动向检察室提供案卷,积极配合工作,有效解决了因和解案件不进办案流程难以收集案卷的问题。承办部门也得以早作准备,畅通沟通渠道,为取得较好检查效果奠定基础。

  问题凸显 共同深挖细究

  浦东区院社区检察处下属三个检察室,通过二个月的检查,完成了对全区6个分区指挥部所辖64个派出所2014年结案的共87件轻伤害和解案件的检查,通过对逐案逐项审查,不放过一个问题,不留下一丝隐患,做好详实的工作记录。随检查的逐步深入,发现的问题也逐渐凸显,部分问题尤为集中。检察官梳理出“案件当立不立、监督制约缺乏、调解不规范”三方面突出问题,并走访问题集中的派出所,座谈分析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共同商讨工作完善的建设性意见,获得了各派出所的高度重视,派出所负责人均表示将针对检察机关指出的问题即刻整改。

  堵漏建制 消除隐患顽疾

  社区检察处经共同努力,将所有检察发现的问题汇总提炼,针对三大突出问题向区公安分局制发《检察建议书》,从加强规范化制度建设、增强内部监督力度等方面提出检察机关关于完善派出所办理刑事和解工作机制的建议。同时,还形成了分析准确、数据详实、论证充分的《轻伤害和解案件专项检察报告》,深入分析了当前公安机关办理轻伤害刑事和解案件普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社区检察处在制发《检察建议》、《专项检察报告》及《情况通报》后,就检察提出的问题,与各单位深入沟通,积极寻求反馈意见,推动了公安分局法制办出台《关于轻伤害案前调解的执法提示》,明确了轻伤害和解案件办案里的规范要求,相关派出所也培训落实了一系列整改举措,堵住了机制缺失的漏洞。刑事和解由此可以真正起到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的恢复性司法功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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