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重庆新闻

我市打击水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关停污水偷排偷放问题经营者16家

时间:2019-07-30

昨日,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开幕,本次会议会期四天。记者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已依法关停存在污水偷排偷放问题的经营者16家、累计搬迁关闭重污染企业256家。

依法关停问题经营者16家

记者了解到,我市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开展利剑执法等多个专项执法行动,保持了打击水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今年,市委书记、市长签发重庆市第1号总河长令,决定在全市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整治行动;市政府印发《重庆市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对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万余人次、检查点位34587个、发现问题2325个、完成整改740个。涉嫌环境违法行为232件,涉嫌环境违法行政拘留案件7件,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线索)10件,依法关停存在污水偷排偷放问题经营者16家。

此外,完成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自然保护区内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整治,对454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登记或设置论证整改。积极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国试点工作,目前正在对试点区排查出的304个点位开展进一步核查工作。

搬迁关闭重污染企业256家

在强化工业污染防治方面,全面完成不符合产业政策的13家“十一小”企业关停取缔,累计搬迁关闭重污染企业256家。加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全市共累计建成90个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规模约100万吨/日,60个市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控装置,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依法公开“黄牌”企业名单和“红牌”企业名单,每季度公布重点工业企业环境相关信息等水环境信息。

此外,全面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提标改造和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8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3.5%、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2%。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染就近治理,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2018年,全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无害化处置率达87%以上,其中主城区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重庆市政府与湖南省政府签订酉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出台《重庆市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全市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跨区县的19条河流33个区县全部签订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永川区、璧山区、垫江等区县探索建立区县内跨乡镇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跨系统、跨部门整合资源,推进流域治理工作的齐抓共管格局初步形成。

此外,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安排3.5亿元市级财政资金对主城区黑臭水体整治予以“按效补助”。去年底,我市完成48段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基本消除水体黑臭。

报告也指出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比如:部分支流水环境质量不达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存在不到位现象。目前,我市还有15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因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总大肠菌群等污染物指标超标而未能达标。以及入河排污口底数不清,偷排漏排现象突出等问题。

重庆晚报-上游新闻记者 何浩

  • 上一篇:我市拟修订节约能源条例
  • 下一篇:街道主题宣传活动教你垃圾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