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晨报讯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 冯锐)昨日,记者从重庆市林业局获悉,全市有14个区县已经开展林长制试点,创新山林资源管理机制,为全市全面推开林长制探索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
什么时候在哪些地方试点?
7月6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开展林长制试点方案》。
《方案》提出,林长制试点时间为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今年7月至9月为试点区县方案编制阶段,10月开始为试点方案实施阶段。
林长制的试点范围为主城“四山”(铜锣山、缙云山、中梁山、明月山)涉及的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及联系紧密的江津区、璧山区10个区,及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大巴山、七曜山、大娄山涉及的万州区、綦江区、巫山县、石柱县4个区县。
以“山”为界建立林长制
此次试点,主城“四山”将以“山”为界建立林长制,“一山一长”全域管理,统筹协调、保护好山林资源,共有5项重点任务。
加强“四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保障生态安全,解决违法建设乱象,遏制新增违法建筑,查处非法破坏林地、非法采伐树木、非法倾倒渣土垃圾、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
建设山地生态公园,提升城市品质,抓好“四山”文化保护传承和资源合理利用,培育针阔混交、常绿落叶搭配、四季景色优美的近自然森林景观。
强化规划引领,各区县将制定具体措施,推进矿山综合治理、水环境系统修复、国土绿化提升、土地综合整治等生态修复工作。
将建立市级部门与相关区之间的联动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及时反馈、共同管理等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主城各区探索“四山”相对集中执法权改革,将各部门多项管理职权进行整合集中授权,打造“一专多能”的综合执法队伍,提高保护成效。
以“林”为界建立林长制
相比主城“四山”,万州区、綦江区、巫山县、石柱县4个区县的山体、森林权属较为单一,较少涉及城镇建设,在此次试点中将以“林”为界建立林长制,重点任务有5项。
加强山林资源保护,整治涉林违法违规突出问题,打击非法占用林地和破坏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行为。
科学制定林地保有量、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生态修复工程等林业工作目标,综合考虑本区域林业发展条件、发展需求等因素,由区县编制林业发展规划。
造林增绿,推进城乡国土绿化,科学实施低效林改造,开展森林抚育,引导林地经营者加快发展林下生态经济,促进林农增收,促进森林旅游及森林康养发展。
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加强征用占用林地管理,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加强对天然林、公益林、古树名木的保护。
创新机制,提高林地考评指标占比,建立完善山林资源监管责任制度和奖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