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8月21日11时讯(记者赵紫东)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主任会议今(21)日审议通过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的五年规划。
5年全面摸清我市国有资产家底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督的相关规定,有序推进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根据监督法、重庆市监督法实施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等的规定,重庆市人大及时制定出台了五年规划。
规划提出,经过5年努力,全面摸清我市国有资产家底,理清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监督制度,为向全市人民交出国有资产“明白账”“放心账”奠定坚实基础。
到2022年,基本建立起报告范围全口径、全覆盖,分类、标准明确规范,报告与报表相辅相成的报告体系;基本建立起符合国有资产类别特点、以互联网数据库为依托、以评价指标体系为重点、以常委会审议意见处理和整改问责为重要抓手的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制度;基本建立起横向协作与纵向联动顺畅有序、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切实推动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未来将听取多个专项报告
规划显示,综合考虑四类国有资产管理和改革进展等情况,确定年度专项报告议题,明确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年度议题安排如下:
(一)2018—2021年,每年在书面报告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同时,听取和审议一个专项报告,年度专项报告议题安排依次为: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18年,已完成);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19年);
——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20年);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21年)。
(二)2022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三)专项报告议题主要依据五年规划确定,必要时,市人大常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围绕全市发展战略和重点工作部署,调整专项报告议题。专项报告议题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列入下一年度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
为四类报告“划重点”
规划提出,各类国有资产报告要反映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推进改革、改进工作的安排和建议。
规划要求综合报告应重点反映:中央和市委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负债、处置等情况;市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情况;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情况;国有资产管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等。
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报告应重点反映: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负债、处置等情况;国有资本投向和风险管控情况;国有企业经营收入、盈亏、纳税、收益解缴等情况;国有企业重大投资项目情况;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情况和资产处置情况;市外及境外投资形成的资产情况;企业职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国有资产管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等。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应重点反映: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负债等情况;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效益情况;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情况;国有资产管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等。
国有自然资源报告应重点反映:自然资源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情况;建立国有自然资源登记和管理制度情况;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重大制度建设、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情况;国有资产管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