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某轿车在行驶过程中,右前方路口设置的警示标识非常清楚。谭某轿车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截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0月23日14时25分讯(记者 张勇)明明有警示标识,可有司机偏偏不按要求来。近日,重庆市北碚区京东方大道天海星十字路口,一男子开车不按照路口警示标志减速行驶,结果与侧向行驶过来的一辆轿车相撞,造成轿车当场侧翻在地。
谭某轿车与对方轿车相撞的一瞬间。谭某轿车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截图
接到报警后,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据了解,未按照警示标志减速行车的驾驶员姓谭,另外一辆轿车的驾驶员姓王。通过调取谭某轿车的行车记录仪,还原了事发时惊险一幕。
行车记录仪显示,事发时,谭某驾驶轿车从北碚区碚金公路方向往万寿公租房方向行驶。当驶入设置有让行标志的十字路口过程时,谭某没有按照规定让右方来车先行,径直拦腰撞上右侧驶来的一辆轿车,导致该轿车当场侧翻在地,其驾驶员王某与车上的三名乘客受轻微伤,两辆车均受损。
民警发现,当日事故现场路口就有一个让行标志,但仍有部分驾驶员在经过该路口时,无视让行标志,不采取减速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由于谭某违反了上述规定,应负事故全部责任,我们对他处以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遇到减速让行标志或类似的停车让行标志,应让干道车辆优先通过,在确认安全后再继续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