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报-上游新闻记者 郭欣欣
近日,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商业保理行业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划定商业保理公司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严守风险底线应遵守的10项负面清单:1.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资产管理机构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等机构融入资金;3.发放或受托发放贷款;4.与其他商业保理公司拆借或变相拆借资金;5.专门从事受托开展与商业保理无关的催收业务、讨债业务;6.基于不合格基础交易合同、寄售合同、权属不清的应收账款、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等开展保理融资业务;7.实施“高利贷”、“套路贷”和暴力收贷;8.违规变更有关事项;9.提供虚假报表及资料;10.国家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