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3月21日10时40分讯(记者 姜念月)为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近日,市民政局印发《重庆市民政局关于推荐社会工作督导库人选的通知》(下称《通知》),组建社会工作督导库。4月9日17:00前需提交推荐材料。
据了解,社会工作督导是指坚持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具有丰富的社会工作服务、教学或管理经验,熟练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技能,善于解决复杂专业问题的资深社会工作者。
社会工作督导应能够对新进社会工作者、一线社会工作者、实习社会工作者及其他有需要的督导对象,通过定期和持续的监督、指导、培训等方式,帮助督导对象强化专业服务理念、提升专业服务能力、解决专业服务难题。
推荐对象应是在重庆市范围内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一线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教师、相关部门和单位社会工作管理人员。值得注意的是,管理人员不包括公务员和实际从事社会工作行政管理的人员。
推荐人选应当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社会工作事业,接受过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训练,申报时仍然从事社会工作。
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3年以上或从事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教学5年以上。“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指社会学、社会政策、民政管理、社区管理等专业。
工作经验方面,需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管理5年以上,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1个市级及以上或2个区县级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2个市级及以上或4个区县级社会工作研究课题,并形成相关研究成果,如专著、论文、研究报告。在相关部门和单位从事社会工作5年以上,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社会工作标准、政策、方案的制定工作。在实践中形成的社会工作专业方法、模式或案例等,受到区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被权威行业媒体(主要指报纸和期刊)宣传报道。
各区县民政局负责筛选汇总本地区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督导候选人并向市民政局推荐。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如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市级社会组织)、高等院校负责汇总本部门、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督导候选人并向市民政局推荐。由市民政局负责社会工作督导候选人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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