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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5月24日起重庆九龙坡这些区域限制三轮车及低速电动车通行

时间:2021-04-07
九龙坡区部分区域限制三轮车及低速电动车通行。九龙坡警方供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发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4月7日16时30分讯(首席记者 周盈)为切实提升九龙坡区城区品质,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九龙坡区实际,今(7)日,重庆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就扩大限制三轮车及低速电动车限行区域相关事项发布相关通告。

通告称,自2021年5月24日起,每日7:00—24:00,禁止使用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普通正三轮摩托车、轻便正三轮摩托车、正三轮载客摩托车、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侧三轮摩托车)及低速电动车(主要是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及老年代步车等)在九龙坡区部分城市道路上行驶。

民警对三轮车进行检查。九龙坡警方供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发

具体限制范围为: 杨家坪街道、谢家湾街道、石坪桥街道、黄桷坪街道、九龙街道、渝州路街道、石桥铺街道、二郎街道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和中梁山街道、华龙大道(新区大道至华岩寺路段)及以西、华岩寺路及以北、华凤路及以西、华玉路(华凤路至西客站段)及以东区域内道路。

通告中还特别强调,特殊行业群体所属三轮车实行分类规范管理,不受本通告通行限制。具体包括残疾人专用三轮车,由区残联统一核发残疾人车辆专用标志,确保车辆专用标志和驾驶人残疾证明“两对应”。快递业三轮车,由邮政管理部门统一核发快递专用标志。

通告中未涉及的三轮车及低速电动车其他限行路段通行规定,以实际道路交通禁令标志为准。

对违反本通告的,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告自2021年5月2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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