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4月7日14时45分讯(记者 周晓雪)在今年3月举行的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将重庆法院妥善化解国际铁路联运合同纠纷写入报告。这源于去年铁路提单效力得到重庆司法审判实践支持,开创了国际贸易史先河。
探索陆上贸易规则 铁路“提单”第一案在渝宣判
2020年6月30日,全国首例铁路提单物权纠纷案在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一审宣判,对铁路提单持有人的诉求予以支持,确认货物所有权归属提单持有人。
时间拨回到2020年2月,英飒(重庆)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飒公司)从欧洲进口一批汽车,与承运方和融资担保方签订协议约定,由货运代理方向外国出口商签发铁路提单作为提货凭证。
但等到孚骐公司持铁路提单向承运方提货时,却遭到拒绝。承运方觉得,“我认可铁路提单的物权凭证功能,但认为根据协议约定和铁路提单指示的收货人约定,只能向汽车进口商英飒公司交付货物,因此拒绝放货。”
双方争执不下,孚骐公司将对方告上了法庭。
这是全国首例铁路提单物权纠纷案,是随商业实践发展而产生的新类型纠纷,之前并无判决可参照。在走访相关部门,了解市场主体需求和铁路提单实际状况,以及多方查询资料、反复探讨论证的基础上,法院认为,市场主体在国际铁路货物运输过程中约定使用铁路提单,并承诺持有人具有提货请求权,是创设了一种特殊的指示交付方式,该做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是合法有效的。
而这起铁路提单纠纷案也入选了《中国审判》和最高法院研究室联合评选的“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对推动铁路提单交易行为规范、陆上贸易规则建立、中欧班列进一步规范有序运行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促进意义。
创新涉外商事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 累积调解2000余件
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该法院围绕制度创新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创新涉外商事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累计委派、委托调解案件两千余件。
比如,诉调对接成功化解了德国业纳公司与远东租赁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等涉外商事案件,并在俄罗斯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诉某旅游集团重庆国际旅行社涉外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实现了全国首例诉讼转仲裁案件。
与此同时,该法院创新陆海新通道沿线国家域外法查明机制,为当事人提供境外法律查询,为各界了解和适用陆海新通道沿线国家法律提供有力支持。
2019以来,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受理泰国、老挝、缅甸等涉陆海新通道沿线国家案件上百件,纠纷涵盖境外投资合伙、货物买卖与运输、建设水电站等基础设施、房屋租赁、境外旅游、民间借贷等十余个领域。
今年1月,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发布了《陆海新通道沿线国家法律查明机制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明确域外法委托查明的范围、方式、程序、责任承担、费用负担等问题,并对专家意见书的采纳及专家出庭规则作出具体规定。
业内人士指出,该《指引》填补了国内东盟国家域外法查明的空白,并极大地推动了区域化涉外案件裁判规则的国际对接。
此外,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制定《适用域外法案件裁判指引》,明确适用域外法的具体情形,规范适用域外法案件的裁判标准,厘清域外法查明责任,完善域外法查明程序,严格查明内容审查标准,规范域外法解释适用,为司法实践中准确适用法律提供有力支撑。
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副院长贾科表示,下一步,该法院将在加强平台建设夯实机制运用硬件基础的同时,加强机制运用,提升域外法准确适用能力,扩大中国司法的国际影响力,在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等领域,推动形成和完善国际规则,发挥司法裁判规则的引领作用,引导市场主体在涉外交易中加强与国际规则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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