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4月8日22时讯(记者 王珏 )“我记得我没开车,我承认我喝酒了,但是我真的好像没开车,我记得我是坐车的,我喝了酒怎么可能开车嘛。”4月7日21时30分左右,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交巡警支队七大队在经纬大道夜查酒驾时,查获一名饮酒后驾驶的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处罚,驾驶员王某(化名)“选择性失忆”,承认自己喝酒,却不承认驾车,甚至想逃避呼气式酒精检查。
4月7日,渝中区交巡警支队七大队在经纬大道依法设置酒驾盘查卡点。21时30分左右,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距离卡点20米左右的地方,开着双闪,一名男子在车边踱着步。执勤民警发现情况后,迅速上前进行盘查,当民警询问驾驶员王某是否饮酒后驾车时,王某矢口否认,民警询问其他情况时,驾驶员也并不配合,只是一直强调自己没有开车。随后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王某耍小聪明想逃避检测,在民警的劝导下和警告下,王某的酒精呼气检测值为54mg/100ml,随后王某被带回交巡警大队进行处理。
回到大队后,民警多次询问王某是否饮酒、是否开车,王某的回答却只有一个:“我承认我喝酒了,但是我不记得我开车了,我真不记得,我只记得我喝酒了应该是坐车的呀,我不应该开车呀!”为了让王某心服口服,民警将王某当晚驾驶车辆的公共视频画面播放给王某看,在证据面前,王某承认了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事实,并表示愿意接受民警的依法处理。
最终,王某经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为54mg/100ml,已经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以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2000元。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酒后不开车是广大驾驶员应该恪守的底线,也是为了自己和他人必须遵从的安全线,切莫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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