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4月15日17时讯(记者 李袅)今(15)日,行驶了40余公里路,重庆江津法院流动车载法庭出现在石门镇李家村,在村委会院坝上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开庭审理。这个在全国率先研发建成的流动车载法庭,已开展巡回审判100余次,开展法治宣传200余次,“送到家门口的法律服务”在当地成为常态。
车厢中的法庭开进村
这个可伸展的灵活法庭,审判席、被告席、监控一应俱全。车厢一面搭载LED屏,循环播放普法宣传片。庭审现场,吸引了不少当地村民前来旁听。
据承办法官介绍,这起赡养纠纷案件,考虑到原告苏某其和被告苏某静患病,法院派出“车载法庭”就近审理此案。
1979年,苏某其夫妇收养一名出生仅19天的女婴,取名苏某静。由于当时收养法并未颁布,双方未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后原告苏某其夫妇将被告苏某静抚育成人,并助其成家立业。
如今,苏某其已年过七旬且疾病缠身,丧失了劳动能力,又无固定收入,加之老伴去世,时常需要苏某静照顾及支付赡养费。
原本,苏某静一直照顾着苏某其,并定期支付赡养费。然而,苏某静突患癌症,既要承担医疗费开销,又要照顾家庭,经济能力有限,便出现了赡养费时有拖欠的情形。随着父女矛盾频繁,此后,苏某静拒绝向苏某其支付赡养费。经协商无果,苏某其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苏某静支付赡养费共计10000元。
庭上,经过法官调解,原告和被告同意各让一步,在赡养费金额和支付时间等问题上达成了一致。
“升级版”车载法庭更智能
自2013年江津法院在全国率先研发建成流动车载法庭,实现诉讼服务、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执行指挥、远程接访等功能,这样便利的司法服务持续进行。
当事人可通过法院办案系统当场立案,并录入相关案件信息;可通过庭审系统直接开庭;规范的数字化庭审可实现全程记录并异地观摩;可利用文书制作签章系统当场制作法律文书并送达当事人。
“目前,‘升级版’流动车载法庭完善了证据展示等功能,改善扩音设备效果,增强庭审的标准化、智能化程度,更加有利于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传、以案释法等。”江津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该院持续探索实践“流动车载法庭+在线司法确认”,应用最新互联网5G技术,实现流动车载法庭与重庆法院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等多个互联网司法平台的有效对接。
据了解,下一步,市高法院将在对流动车载法庭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不断加以完善,在全市法院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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