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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 重庆这些人被纪委通报

时间:2017-07-26
重庆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微信公众号“风正巴渝”截图

    华龙网7月26日14时42分讯(首席记者 徐焱)今(26)日,记者通过重庆市纪委监察局微信公众号“风正巴渝”了解到,我市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酉阳县酉水河镇卫生院原院长陈仁高违规发放津补贴

    2012年1月至2016年3月,酉阳县酉水河镇卫生院原院长陈仁高在担任腴地乡卫生院院长期间(陈仁高于2016年3月调任酉水河镇卫生院院长),安排单位财务人员制作虚假的发放花名册,套取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制度等专项资金34.49万余元设立“小金库”,并从中自立项目以管理费、奖金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8.341万元。2017年3月,陈仁高受到行政撤职处分,相关费用已退赔。

    江津区工商分局几江工商所违规发放津补贴

    2016年8月,江津区工商分局几江工商所所长周孝春安排工作人员虚开宣传资料印刷费,违规套取1.2万元节日市场监管经费,以误餐费和交通补贴的名义发放给职工。调查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全部清退。2017年3月,周孝春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相关人员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重庆市设计院违规公款吃喝

    2016年8月、10月,市设计院市政一分院副院长陈军、李好分别组织员工在江北区一火锅店聚餐,共计花费1.3618万元,在单位公款报销。其中,一分院院长汪勇参加了8月的聚餐,并签字同意在业务招待费用中予于报销。2017年4月,汪勇、陈军、李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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