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阜阳新闻网报道, 21日,当法院将取保候审手续放在收买妇女的吴某某面前时,一个系列拐卖妇女案终于尘埃落定。
路遇有精神、智力障碍的流浪女,临泉一男子做的不是帮忙、报警,而是把她们骗走,强行发生性关系,还到处找买家,将她们卖掉。其中,有人连买俩“媳妇”,有被拐卖的女子像个孩子,却已为买家生下儿女。
最终,流浪女被解救,买家均获刑,男子因涉嫌强奸、拐卖妇女已被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
事情还要从去年说起。
去年8月13日,这一天对于临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民警王运刚来说,记忆犹新。当时,刑侦大队接到报警:“有人被烧死了!”民警经过调查,发现死者是一名女性,死亡原因是她抽烟引发了火灾,家属对死亡原因无异议。
可奇怪的是,当民警核查死者身份的时候,却发现死者不但没有户口,甚至没有任何身份信息。多大年龄?哪里人?自称是死者丈夫的胡某某,只给死者取名“芝花”,其他一概不知。
直到胡某某被带到讯问室时,一段尘封的“罪恶”往事终于被揭开……
胡某某家境贫寒,岁数不小了却仍娶不上媳妇。几年前,他听说镇里有个“能人”,能帮人找“媳妇”,虽然可能有些“问题”,不过胡某某想有个人陪伴总胜过孤独终老。
于是,2014年,吴某某花了3000元从楚某手中“买”了一个媳妇。胡某某为其取名“枣花”。枣花智力有障碍,还有精神疾病。虽然不知道她的实际年龄,但谁都能看出来,枣花明显比胡某某大。村里人时常拿这事取笑他:“都能当你妈了。”生活一年多后,胡某某以1000元的价格将枣花转手卖给了年龄较大的张某某。
去年7月,胡某某花了13000元又从楚某手中“领”回了一个媳妇,胡某某为她取名“芝花”。芝花同样有精神问题,不过比枣花年轻了许多。可惜,一场火灾夺去了她的生命。
令民警没有想到的事,这场火灾成了拐卖妇女案的重要线索。“时间跨度有点长,走访的时候,邻居大多避而不谈,调查起来难度不小。”民警说。
根据胡某某供述的线索,民警通过走访核查,查明了楚某的身份。楚某,临泉县谢集镇人,常年在安徽、河南交界处活动,行踪不定。据村民反映,楚某确实带过有智力、精神障碍的女性到附近乡镇,卖给“老光棍”。因为楚某贩卖的都是流浪女,村民并没有将他的行为与违法犯罪联系在一起。
确定目标后,民警将楚某的信息上传公安网,向全县派出所及邻省公安机关发出协查信息。同时,民警很快找到了收买枣花的张某某,立案调查。
去年10月8日,陶老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时,发现一个人驾驶大架摩托车带着两名妇女从河南向临泉艾亭镇行驶。“这个人怎么那么面熟,好像是前不久上网的嫌疑人。”一位民警认出了楚某,打开手机中的嫌疑人照片,很快确认驾驶人正是楚某。民警立即开车追击、拦截,将他抓获。
“那天,嫌疑人带着自己的‘女朋友’陈云(化名)和一名有智力障碍的女子李丽(化名)到河南‘相亲’。因为对方没有相中,嫌疑人便带人返回。”王运刚说,经调查,发现陈云是他用欺骗、暴力等手段从邻省骗回家和他在一起生活的对象。
经过审讯,楚某承认了拐卖妇女的事实。近年来,他经常在安徽、河南等地活动,发现精神病患者、智力有障碍且无人看管的流浪女子,便将她们骗走。楚某告诉民警,拐骗精神有障碍的人轻而易举,无需成本,甚至很少有人会追究,减少了许多麻烦。
今年4月12日,民警根据楚某的供述找到收买被拐妇女的吴某某家时,被拐卖妇女“无名氏”还没有名字,不会说话,像孩子一样“咿咿呀呀”,却已经为吴某某生下了一儿一女。21日,法院对吴某某进行了相应处罚,此案终于尘埃落定。
经调查,几年来,楚某先后涉嫌拐卖过枣花、芝花、“无名氏”、李丽等有精神疾病或智力障碍的女性。此外,楚某不仅涉嫌拐卖妇女,还存在强行与被拐卖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涉嫌强奸。
如今,李丽和陈云已被遣送回家,枣花、“无名氏”被送往救助站。法院以拐卖妇女罪、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以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吴某某被取保候审。而楚某已被拘留,正在看守所内等待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