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要求,结合市、县政府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年活动,切实解决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管理松弛等一系列问题,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安监分局拟定了“三高三低”的目标措施。
“三高”即一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行政处罚数高;二是对企业行政处罚数高;三是对企业处罚金额高。“三低”即一是生产安全事故数低;二是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数低;三是生产安全事故处罚金额低。确保以“三高”措施促进企业达到“三低”的目标,真正通过行政执法来促进企业落实自身应有的主体责任。(王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