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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女老板虚开130万元发票被追责

时间:2017-04-27

  中安在线讯 据滁州网报道,个人捞到不小的“好处”,却给国家税款造成巨大损失。滁城一家公司女老板为谋私利,竟然购买虚开的130多万元发票。滁州网记者日前从琅琊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获悉,案发之后,嫌疑人李芳(女)和周强(化名)相继落入法网,目前此案正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5年,浙江省临海市人周强,在滁城街头发了不少“小广告”,多为“代开发票”之类的不法内容。“撒网”之后,周强便坐等“鱼儿上钩”。

  同年5月,琅琊区某五交化公司女老板李芳,为了抵押应缴税款、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便想方设法试图虚开发票。随后,李芳让他人与周强取得联系,双方一拍即合。于是,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李芳从周强手里,购买马鞍山一家公司向滁州某五交化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据琅琊经侦部门调查,李芳共计购买15张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总金额高达130余万元,总税额为22余万元,并全部在滁州市国税局实际抵扣税款。

  2016年底,琅琊公安分局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上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相关情况,立即组织经侦大队先期介入。

  11月11日,琅琊警方决定立案侦查;11月18日,市国税部门移交线索;11月17日和21日,周强和李芳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琅琊警方刑事拘留。12月23日,周强经检察机关批准被执行逮捕;李芳因涉嫌犯罪、无逮捕必要,被取保候审。

  据介绍,在与李芳的交易中,周强共计收取李芳7.5万元“好处费”。此外,周强还有数次违法前科。2005年,周强因赌博,被警方罚款2500元、没收赌资905元;2010年,周强因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被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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