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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拐儿童未遂 涉嫌犯罪被判

时间:2017-04-10

  中安在线讯 据拂晓新闻网报道,近日,宿州桥区法院审结一起拐骗儿童案件,被告人张某趁人不备,欲将他人3岁幼儿抱走自己抚养,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

  被告人张某,男,家住桥区,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2013年10月刑满释放。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0月5日晚,被告人张某在宿州城区汴河中路某快餐厅吃饭时,发现3岁男童李某独自在大厅玩耍,欲将李某抱走自己抚养。当其用衣服盖住男童的头,准备抱走时,被男童的父亲发现并制止,被告人张某逃离现场。同年10月13日,张某在宿城林泉苑小区门口被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拐骗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他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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