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5月10日上午,安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范先汉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在亳州市中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查明,范先汉家有资产上千万,其中除去合法收入以及违法所得外,尚有400余万元财产说不清来源。
副市长被控两罪 400余万元家庭财产说不清来源
今年53岁的范先汉,此前担任怀宁县县长、县委书记,2012年09月被任命安庆市副市长兼任市公安局局长。
2016年9月13日亳州市检察院对范先汉涉嫌受贿罪一案立案侦查,因侦查过程中发现范先汉另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于2016年11月29日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期间,因案情重大、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
根据亳州市检察院指控,范先汉在担任怀宁县县长、县委书记,安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俞某、张某某等11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7.8万元、价值人民币9.128万元购物卡、价值人民币0.99万元的欧米伽牌手表一块和价值人民币2.48万元的熊猫金币一套。
检察机关指控范先汉的受贿事实共有8笔。给范先汉送钱最多,接触最为密切的是浙江上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俞某,2008年至2015年期间,范先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上峰置业公司、上峰水泥公司在配套土地项目开发、调整项目规划、化解企业与当地群众之间矛盾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俞锋等人111万元人民币,以及共计价值7万元的购物卡。
怀宁县金瓯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为了得到范先汉的照顾,也是出手大方。2010年9月份,张某某在金瓯商务广场项目奠基后,为方便日后得到照顾,在范先汉办公室内送其价值0.99万元的欧米伽手表一块。之后。张某某为金瓯商务广场项目的规划调整及土地出让金返还等事项请范先汉帮忙,范先汉均表示同意,张某某为表示感谢于2011年春节前在范先汉办公室送其人民币20万元。2014年金瓯商务广场竣工后,张某某再次赠送价值2.48万元的熊猫金币一套。
此外,范先汉还收受安徽华猫塑业集团董事长程某某人民币12万元;收受安徽三环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洪某某人民币9万元和价值人民币0.528万元购衣卡;收受安庆德辰国际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某人民币5万元和价值人民币0.4万购物卡;收受安徽盛源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盛某某人民币4万元和价值人民币1.2万元购物卡;收受安庆市灵宝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某人民币4万元;收受安徽德琳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人民币2.8万元
除了涉嫌受贿罪以外,检察机关还查明,截至案发,范先汉及其家庭有现金、银行存款、房产、车辆、持有债权、理财投资、生活开支及范先汉的儿子出国留学支出共计人民币1304.5738万元。经查证,范先汉家庭工资、奖金收入269.0603万元,可说明来源的收入144.6万元,违纪收入254.7万元,犯罪所得167.8万元,范先汉家庭尚有468.4135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自述:曾谨小慎微,连一瓶酒都不敢收
“我曾谨小慎微,连一瓶酒都不敢收,随着职位升迁,把当初的信念抛之脑后,从2000元、4000元收起,从推辞到半推半就、大大方方。”这是范先汉被侦查后,亲手写的悔过书内容。
检察机关在公诉意见书中指控,给范先汉送礼的,皆是范先汉在怀宁县任职时结识的商人。而范先汉的腐败道路,从收受红包礼金开始,最先收受时财物时,内心也有忐忑,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胃口也越来越大。
针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范先汉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未做任何辩解。辩护人对指控的基本事实没有疑义,但是对于部分指控,认为不能认定为受贿。对于巨额财产来源的指控,辩护人认为,除工资以外的福利性收入并未计入家庭财产,不能完全反映范先汉家庭收入情况。
“回想当初,确实后悔莫及,我担任县长、县委书记、公安局长、副市长期间,手上握有一定权力,应该用好权力为地方改革发展稳定做贡献,但是工作过程中,逐步放松了自我要求,逐步放松了廉洁从政这根弦,不知不觉滑下犯罪深渊。”庭审陈述阶段,范先汉真诚悔罪称,今后一个阶段,要深刻反思、认真悔罪、重新做人。有朝一日,拥有一个健康的思想状态、精神状态、身体状态,回归社会、回归家庭。
由于案情复杂,该案未当庭宣判。(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