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为帮助中小学生了解国情、热爱祖国、开阔眼界、增长知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安徽省教育厅近日提出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将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确保每位中小学生都能参加有效的研学旅行,做到有课时、有师资、进课表。把研学旅行与学校课程和学生学习有机融合,与学校德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习相结合,使研学旅行功能最大化。要将小学生研学旅行情况记入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将中学生研学旅行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实践”内容进行记录和评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教育教学计划,合理安排研学旅行学段和时间,原则上,研学旅行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原则上每个学生在小学、初中、高中就学期间,各参加一次研学旅行;每次小学1至2天、初中3至4天、高中5至6天,小学以县区内研学旅行为主,初中以市内研学旅行为主,高中以省内研学旅行为主,研学旅行时间应尽量避开旅游高峰期。
意见强调,各研学旅行基地要将研学旅行作为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省情市情县情教育的重要载体,突出祖国大好风光、民族悠久历史、安徽地域文化、革命优良传统和现代化建设成就,根据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的研学旅行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发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产业类、体验类等多种类型的活动内容,为学生研学旅行服务。
意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规范研学旅行管理,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负责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活动方案、投保信息和应急预案。 (记者聂静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