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铜都晨刊报道, 通过社交软件搭识女性,相约到宾馆后,男子通过出示各类暴力用具、拍摄对方裸体视频等暴力胁迫方式多次抢劫他人财物。4月17日,铜官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抢劫案。被告人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据了解,江某通过微信等一些社交软件联系被害人,相约到宾馆开房,通过向被害人出示折叠刀、仿真手枪、仿真子弹、摄像头,称自己从事人体器官买卖,威胁要摘取被害人的器官,使被害人陷入恐惧境地,再用手机拍摄被害人的裸体视频,并以传播视频来威胁被害人不得报警。
2017年10月1日,江某在铜陵市某宾馆房间作案,被害人小张因害怕被迫通过微信转账1000元。两天后江某再次联系小张,以传播裸体视频为由敲诈钱财。次日,小张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7年10月5日,江某在池州市青阳县某酒店房间作案,被害人小李因害怕被迫准备转账1万元给江某,尚未进行转账时,追踪而至的公安人员冲入房内将江某当场抓获。现场查获折叠刀、仿真手枪、仿真子弹等作案工具。
据悉,江某先后三次在铜陵市和青阳县作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方式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江某曾因犯介绍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刑满释放不足一月即再次犯罪,主观恶性极深,构成累犯,依法应予以从重处罚;鉴于其归案后如实坦白主要罪行,其中一起抢劫未遂,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但相应限制从轻幅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江某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法官提醒,近年来,利用聊天软件骗财骗色的案件屡见不鲜。遇到此类情况,被害人应当及时报警求助,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王艺文 姜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