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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手整治校外培训机构 年底前完成

时间:2018-04-27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4月27日,安徽省教育厅、民政厅、人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的集中排查和整治工作。

排查摸底:校外培训机构状况“三清”

方案要求,要摸清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状况,做到培训机构底数、资质状况和办学行为“三清”,实施分类登记。此次重点治理和排查的范围涉及面向中小学生非学历文化培训机构所开展的以应试为目的违规培训行为。如:非法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存在安全隐患的办学机构、培训机构存在的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办学行为,和中小学校和教师行为规范相关情况。

根据安排,此项工作各市第一阶段摸底情况应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

全面整改:年底前全面完成不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集中整治

根据教育部和省厅规定的整改范围和重点实行限期整改,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不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集中整治。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联合监管机制,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的资格准入和办学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健康发展,切实减轻学生校外负担;进一步强化学校和教师管理,切实规范中小学教学行为。

整改期间,省级将组织专项治理实施情况督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方案要求,各市要在4月份前,完成复核检查,确保所属县区完成专项治理任务,安徽省教育厅将在5月至6月,适时开展专项督查。(记者 聂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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