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大别山晨刊报道, 酒驾害人害己,第一次酒驾上路被处罚后,居然不思悔改。日前,徐某再次酒驾被霍山县交警抓个正着,他不仅被罚款、吊销驾证,还被拘留。
近日,霍山公安局交管大队六中队民警在X001但家庙路段,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一辆双排货车突然在不远处紧急转弯,形迹可疑,民警发现货车可能有逃避检查意图,立即上前进行拦截。此时,驾驶员已经跑到附近的一条小路上,民警紧跟其后迅速将其控制。驾驶员身上散发出浓烈的酒气,称自己中午在朋友家喝了几杯酒准备回家,途中发现前方有交警设卡查处酒驾,产生了逃跑的念头,不料被民警抓获。
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出驾驶员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7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询,驾驶人许某在2013年7月酒后驾驶被查处过一次,其驾证被记12分暂扣了6个月。当天,许某酒驾再次被查。当民警告诉许某再次酒驾要被行政拘留、还要吊销驾照时,许某满脸愁容,懊悔不已。
随后,民警依法对许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以下、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严厉处罚。许某称:“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第一次被查处后,曾下定决心保证坚决不再酒后驾车,但酒瘾上来,控制不住侥幸心理,没想到又被民警第二次查处”。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再次饮酒驾车被查获,不只是经济处罚和吊销机动车驾证,当事人还要被拘留。切记不要以身试法,否则害人害己后悔莫及。(耿波 储著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