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今后合肥市民出租房屋每年将可获12元/ 的奖励。记者27日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合肥市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已于日前出台并正式执行。
住房租赁主体不同奖补标准也不同
个人出租自有房屋:按照出租面积每年奖励12元/m2。
出租自筹住房的租赁企业:当年累计出租面积达到3000m2的,每年奖励10元/m2。 提供住房租赁经纪服务的企业:当年累计出租面积达到3000m2的,每年奖励1元/m2。
想要拿到奖励须平台备案依法纳税
上述三个主体的补助,将按照每年在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出租备案的面积进行计算,租赁合同备案时间不满一年的,按月折算。《办法》规定,奖补资金的兑付中,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并经房产部门审核后将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报合肥市政府审批。合肥市财政局在收到合肥市政府批准文件5个工作日内,专项奖补资金将下达至合肥市房产局,由该局拨付给申请人。 合肥市房产局租赁处处长聂中翔介绍,合肥市是全国第一个出台并执行住房租赁资金奖补的城市。根据测算,以个人出租房屋来计算,奖补资金约占全年房租收入的5%,完全可以覆盖个人房主所缴纳的税款。同时,房产、财政、税务部门正在沟通合作,房主、出租企业未来或可在线进行纳税申报,纳税数据及结果将成为奖补资金审核发放的重要依据。(记者金勇、郜征、通讯员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