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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出台办法保护 被欺凌学生防止二次伤害

时间:2018-04-28

中安在线讯 据江淮晨报报道,4月27日,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从合肥市政府获悉,《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已于近日正式出台。

为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将在学校周边探索实行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在学生安全区域内,禁止新建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设施,禁止设立加油(气)站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学校门口两侧200米范围内不得确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禁止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彩票专营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各学校要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逐步增大专职人员配比,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根据学生群体和年龄特点,中小学每月不少于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开展应对地震、火灾等应急疏散演练。将防溺水、交通、消防、急救等安全知识和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校长、教师培训的必要内容。

除不足100名学生的小规模学校外,每所学校至少要有1名专职安全保卫人员或者受过专门培训的安全管理人员。每500名师生配备1名专职保安,每校至少配备2名;师生总数少于100人的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保安;寄宿制学校每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有条件的可按每15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

《办法》要求,各学校要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建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对有一般不良行为、暴力行为的学生,由校园警务室民警或者担任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的民警实施训诫。每年创建达标一批平安校园,力争到2020年实现平安校园全覆盖。(记者方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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