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近日,合肥市召开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暨河长制、林长制工作推进会议,会上通报了合肥市2017年度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脱贫攻坚考核结果、2017年全市河长制、林长制考核结果。其中,巢湖市林长制工作荣获合肥市2017年度优秀表彰。
据介绍,自2017年试点改革开展以来,巢湖严格按照省、市改革路线图以及时间节点要求,狠抓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及时出台了《巢湖市重点生态区域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以及林长会议、工作督察、工作考核、信息公开等4项配套制度,与此同时,17个乡镇、142个村居也同步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至2017年底,“县、乡、村”三级林长制体系初步建成,阶段性改革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据统计,巢湖22个重点生态区域共竖立了23块林长制公示牌,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清楚地标明了各项目点的四至界限、面积、树种等基本概况以及林长职责、责任单位和林业保护发展目标,并对外公开了林长、副林长名单以及监督电话,接受全社会的监督;2名县级总林长、18名县级林长、166名乡镇级林长、284名村级林长,总计470名林长按照责任体系尽职履责,全市重点生态区域一山一坡、一园一林基本实现了专员专管。
值得一提的是,在突出“建管防用”并举的同时,巢湖围绕巢湖半岛国家湿地公园、环巢湖绿色长廊等重大生态工程编制“一林一策”项目22个,建设和保护国家级湿地公园1000公顷,完善提升重要生态廊道40公里,绿化391.8公顷,完善提升城市重要公园10公顷,完成东庵省级森林公园、重点水源涵养林(公益林)森林抚育1800公顷,重点生态区域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5.41‰,圆满地完成了2017年年度林长制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各级林长牵头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林业治理新格局已经形成。(记者 史睿雯 通讯员 张荣)